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班主任提出申请,填写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》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贫困生情况核查表》、《经济情况认定申请表》
↓
班主任进行核实,院系认定评议小组进行审议,确定各档次困难学生资格,填写《思源基金申请表》
↓
院系约见申请人,并作约见记录。把审核后的申请材料交学院慈善工作站汇总
↓
学院慈善工作站审查申请人的各类助学情况, 进行名单的初步确认
↓
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,决定资助学生名单和金额
↓
学院慈善工作站将受助学生及金额在校园网上公示3天,接受监督
↓
公示后无异议的,学院慈善工作站向区慈善总会提出拨款报告
↓
经区慈善总会审核同意后,学院慈善工作站与受助学生签定资助协议
↓
发放基金,受助学生领款签名